发展循环经济把握什么导向?
作者:吴学安
时间:2011年07月08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据报载,由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会同上海同济大学等单位联合编制的《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已顺利通过国家级专家审查。南通二建把建筑废弃物分选、破碎、筛分加工后,将大部分建筑垃圾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直接或间接制成建材。
这一规范的出台,可有效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再生、应用的全过程,将对我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利用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多数行业沿用的仍是“高消耗、高产出、高排放”的线型经济模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消耗了大量资源,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也趋于恶化。尤其是房地产业在持续多年的高增长之后,伴随着城市的大拆大建,造成了触目惊心的高能耗、高物耗和对环境的高损害。事实上,我国城市化和经济增长是以牺牲环境和对能源过度消耗为代价的。当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已成必然趋势。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把握好两个导向。一是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展循环经济既需要政府的倡导和企业的自律,更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只有增强全民的节约意识、环境意识和循环经济的意识,才能在全社会树立起科学消费、保护环境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良好风尚;二是正确的利益导向。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确立循环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值得一提的是,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已经明确提出“循环经济”法律概念,循环经济正进一步渗透到立法进程中;另一方面,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如对于参与循环生产、回收和加工废旧物资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大力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科学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