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个省区市成立商标战略领导小组
商标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战略任务。国家工商总局于2009年6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同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紧锣密鼓地予以推进。
在工商部门的倾力推动下,商标战略示范效应不断扩大,26个省区市的商标战略已上升为政府行为,成为工商部门服务发展的一大亮点。
山西连续成功举办四届“山西品牌节”,把实施商标战略由部门行为提升为推进“品牌兴省”的政府行为。吉林积极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全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农产品实现销售额76亿元,解决了160多万农业人口的就业问题。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工商局等五部门制定的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意见,全省已办理质押贷款业务60件,融资4亿多元。
商标注册是商标战略实施和商标保护的基础。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2007年的36个月以上缩短至一年之内,商标案件评审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提前两个月完成了“三年解决积压”的任务。今年商标申请量突破百万,截至11月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816.9万件,有效注册商标445.8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