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主参与到反腐的行列
作者: 扬帆起航55
社会转型时期的腐败为什么会发展、泛滥?原因自然很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家长制”又开始重新复活了,在一些地方、领域、部门、单位的民主少了一点,“第一把手”的权力太大了,大到了“绝对化”,变成了“一言堂”,这些地方、领域、部门、单位也就变成了“第一把手”的“私家领地”,在一些地方、部门“第一把手”居然变成了“第一霸首”,在这种态势下谁敢监督?谁能监督?谁会监督?于是党纪国法就只能成为这些地方、领域、部门、单位“第一把手”装饰门面的道具了,在这些部门、单位是没有民主可言的。
所以,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腐败之一大“特色”就是“第一把手”腐败问题,其案情之重落马之多是“空前”的,什么原因呢?就是这些“第一把手”的不讲民主的专权、特权和霸权在作怪。
所以,当我们认真去剖析那些震惊国内外的大案要案时,当我们仔细研究高发区、重灾区的腐败现象,“腐败和民主成反比”几乎无一例外,几乎成为一个“铁律”。
所以,腐败和民主是成反比例的,民主越少腐败就越多,腐败越多民主就越少,高度集中的、缺乏监督的权力是催生腐败的一个源头。
当今中国社会反腐败的力度大不大?不仅大,而且很大。中国对腐败官员处理厉害不厉害?不仅厉害,而且很厉害。中国反腐败的机构、人员多不多?不仅多,而且很多。中国的党纪法规严密不严密?不仅严密,而且非常严密。然而腐败现象仍是层出不穷,腐败官员仍是“前赴后继”,广大人民仍是不怎么很满意。什么原因?原因自然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中国的反腐败有一个不足之处:即还没有完全摆脱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单纯地依赖自上而下的、指令式的反腐方式,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上头让你反什么你就反什么,不让你反的你就不能一点不能碰,结果是反腐职能部门忙得“四脚朝天”,非职能部门的人往往就只能当“看客”的了。
这样说是不是有点对反腐败形势认识不足?非也。与过去相比,《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表明了执政党加快了用发展民主来防治腐败的步伐,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运行的反腐败还是比较快的,但这些进步与时代的要求相比,与客观严峻的反腐败形势相比,与广大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的,在一些地方、领域、部门的反腐败中还是自觉不自觉地存在着忽视民主、轻视民主现象。
民主是腐败的天敌,亦是腐败的克星,也许正因为民主具有这样的反腐败功能,所以要让民主真正成为腐败的天敌和克星,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我们的社会还有很多很多的工作要做。
民主的确是个好东西,但是,它是有条件的,只有将它真正付诸实施才会变成好东西。
转自新华网旗帜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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