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集运站电子汽车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IE10-BTSHQCH-004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集运站电子汽车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制造及施工资质。
3.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制造供货能力,有设备、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
3.4应具有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或总代理直接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且具有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能力;
3.6投标人具有设备安装、调试、维修能力;
3.7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涉及到进口产品的,则必须提供商检证明文件;
3.8通过ISO9001:2000体系认证。
3.9通过资格预审。
3.10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让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b) 投标人具有制造电子汽车衡的业绩,并附质监部门的评价意见。提供近3年完成与本合同量相似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履行的合同情况。
(c)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两年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产值。
(d) 投标人目前和近两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e) 投标人近三年内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的质量、安全报表。
3.1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
2010年 10 月 21 日起至2010年10 月 27日,每天9:00 - 11:30,14:30 - 16:30。
2、地点:
五.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若邮购另附邮资5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0年 11 月 9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全国各地政府采购招标公司 企事业单位的招标 拟建 中标项目www.govzb.com》